“我接種過新冠疫苗,健康碼和行程碼都是綠碼,為什么不讓我進病房探視?”
為啥要實行“一患一陪護,非必要不陪護”?
近期,西安各大醫院均實行 “一患一陪護”“謝絕探視”等住院封閉管理措施。
這是醫院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環節之一,包括對發熱門診的規范運行和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實行嚴格管理。
對此,部分人不理解,甚至為此和醫務人員爭吵。
12月13日,西安國際醫學中心醫院感染部劉冰主任就相關問題接受了我們的采訪。
雖然你沒去過外地,也沒去過中高風險地區,為什么還不能進病房探視?
“新冠病毒尤其是一些變異株傳染性較強,您無法確保與您接觸過的每個人都是‘安全’的!” 劉冰主任說。
她緊接著說,假設您接觸了100個人,而這100人每人又各自接觸過100人的話,這1萬人中如果隱藏了一位無癥狀感染者,您就有可能間接感染新冠病毒。因此,為了住院患者的健康安全考慮,醫院“謝絕探視”就顯得很重要。
接種了疫苗,為啥還不允許進入病房探視呢?
根據數據顯示,疫苗接種的確具有很好的保護作用,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保護,所以接種過新冠疫苗也不允許隨意進入病房探視。
為啥住院只允許一名陪護?
醫院是病人聚集的公共場所,是一個容易發生感染傳播的特殊區域,必須采取最嚴格的防控措施,來保障患者及親友的健康安全。陪護越多,風險越大,陪護人不但可能把病毒帶到醫院,而且也容易導致在醫院感染后把病毒帶回家。因此,醫院實行“零陪護”或固定陪護, “一患一陪護,非必要不陪護”。現在,探望病人的方式有很多種,視頻通話也可以表達關切之情,請大家理解和配合醫院“謝絕探視”的規定。
違反了醫院管理規定有什么后果?
后果很嚴重!自從疫情發生以來,已經有多人因為違反疫情防控措施規定,而受到拘留、罰款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機構有關傳染病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以及預防、控制措施。拒絕執行預防、控制措施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