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針對優化病例發現和報告程序、對病例實施分類收治、進一步規范抗病毒治療等方面內容作出重點修訂。
2、疑似病例或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者,進行核酸檢測或閉環轉運至有條件的上級醫療機構進行復檢。
3、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者隔離或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治療,并進行網絡直報。
二、對病例實施分類收治。
1、輕型病例實行集中隔離管理。
2、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在定點醫院集中治療。
三、進一步規范抗病毒治療。
1、將PF-07321332/利托那韋片(Paxlovid)、安巴韋單抗/單米司韋單抗注射液寫入診療方案,廢除之前部分無效的診療方案。
四、對中醫治療內容進行了修訂完善 。
1、增加針灸治療、兒童中醫治療相關內容。
五、調整結束隔離管理、出院標準以及解除隔離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項。
1、連續兩次核酸檢測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或連續兩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
2、出院后管理和健康監測修改為“解除隔離管理或出院后繼續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